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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民法典中协议离婚书写对方有居住权有效吗

 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由男女双方自愿协商约定,如果双方自愿约定,离婚后对方享有房屋居住权的,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  第三百六十七条 【居住权合同】设立居住权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。

 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

  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

  (二)住宅的位置;

  (三)居住的条件和要求;

  (四)居住权期限;

  (五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

 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【协议离婚】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
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
  二、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多长

  事实上,协议离婚时,双方就子女抚养、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协商一致后,一一写明在离婚协议书并签字确认后,只要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,那么离婚协议书即不产生法律效力。

  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,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,将长久有效。

  当然,如果发现签订协议时一方有隐瞒财产真实情况问题,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的,那么涉及的财产处理条款,其实可以请求变更。

  离婚后主张变更离婚协议书的,按以下进行:

  1、前提条件

  夫妻俩协议离婚

  2、时间条件

  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

  3、起诉理由

  就财产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

  起诉之后,法院也受理的,经过审理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所以,离婚后还就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,只有在财产协议问题上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才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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