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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包括那些?接下来将由广安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广安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!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1、去法院起诉

法院离婚程序的第一步是起诉。起诉所需的材料包括:起诉书及起诉书复印件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居住证造成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、提供子女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。

2、法院审理阶段

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重要的程序之一。

(1)立案后,法院收到起诉书后,符合立案条件的,法院将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复印件送达配偶。您的配偶将在收到起诉书复印件后15天内提交答辩书。

(2)调解,离婚材料审理后,法院不会立即审理,而是在审判前进行调解。调解不成的,开庭审理。

(3)开庭审理中,具体程序有:开庭审理前,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出庭,并宣布法院纪律。审判员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件原因,宣布审判员是否回避;之后,开始法庭调查,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;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,询问证人,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;询问鉴定人,宣读鉴定结论;出示书证、物证和视听资料;阅读检查记录。之后,开始法庭辩论,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双方相互辩论。
二、法院离婚调解不立案吗?

1、法院的一般规定是,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准离婚的,原告在六个月内无新情况、新理由再次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

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法院应当在收到诉状后七日内作出裁定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
2、法律依据:
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,人民法院应当保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。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,不予受理;原告不服裁定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
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,人民法院分别处理下列起诉:(七)判决不得离婚、调解、调解、维持收养关系,无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六个月内起诉,不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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